格力與奧克斯之間的空調“專利戰(zhàn)”還在繼續(xù)。
近日,兩份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寧波中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奧克斯空調)起訴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寧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兩例侵害發(fā)明專利權案審理終結,格力電器需要賠償奧克斯空調合計約1.67億元。
針對此事,格力方面回應道:目前案件僅是一審,格力已經提起上訴。
由來已久的“格奧之戰(zhàn)”
事實上,在家電圈,空調老大格力電器與奧克斯之間的紛爭早已不是新鮮事,這也成為后者“元氣大傷”的原因之一。
2015年8月,格力電器以奧克斯涉嫌侵犯其3項實用新型專利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奧克斯立即停止對格力電器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最后,廣東高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奧克斯侵權行為成立,應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的空調產品,并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230萬元。
兩年之后,又傳出了奧克斯挖格力“墻角”的相關報道。根據當時的報道,格力方面表示,自2010年起,奧克斯公司通過不同方式挖走了格力電器在研發(fā)、質檢等部門近300名骨干人員,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多次點名批評奧克斯的“挖人”行為。面對這樣的指控,奧克斯回應,公司引進的人員從未與格力發(fā)生過任何關于競業(yè)禁止的勞動仲裁,都是通過正常的招聘途徑,引進人才,并且會重點了解該人才是否有保密協(xié)議和競業(yè)禁止。
格力電器曾向媒體指出,僅2017、2018兩年,奧克斯就被法院判決侵犯格力電器6件專利權,其中已終審判決4件,賠償額530萬元;已一審判決2件,賠償4300萬元;一審未開庭案件1件,訴訟標的額1.1億元。
2019年的“6·18”前夕,格力向奧克斯公開“宣戰(zhàn)”。當時,格力電器通過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實名舉報競爭對手奧克斯生產銷售不合格的空調產品。奧克斯官方馬上回擊,曬出了8份質檢報告,并發(fā)布聲明稱:“正當6·18空調銷售旺季來臨之際,格力采用詆毀手段,屬于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眾W克斯還表示,對于格力的不實舉報,我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0年4月10日,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奧克斯空調利用能效標識進行虛假宣傳案,作出“責令改正”和“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1.67億賠償懸而未決
目前來看,在最新一次的“格奧專利戰(zhàn)”中,形勢暫時對奧克斯有利。
本次案件于2019年1月受理,涉案專利圍繞名稱為“壓縮機”的專利展開,原告為奧克斯空調。判決書顯示,該專利的專利號為ZL00811303.3,申請日為2000年8月11日,原專利權人為東芝開利空調系統(tǒng)株式會社。2018年,東芝將該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奧克斯空調,并將針對轉讓前發(fā)生的第三方侵權行為追究侵權責任并獲取損害賠償的權利一并轉讓。
寧波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10月15日對上述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最終,寧波中院認為,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護范圍;根據司法鑒定、專利說明書及相關規(guī)定,格力的現有技術抗辯請求不成立;根據“侵權獲利=侵權產品銷售額*侵權產品合理利潤率*專利對利潤的合理貢獻率”的計算公式、專家意見及相關法條,對原告就涉案專利相關的兩個型號的空調產品所主張經濟賠償9600萬元和7060萬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記者了解到,格力電器曾兩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對涉案專利作出無效宣告,但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今年9月僅發(fā)文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
格力電器表示,該專利的日本同族專利的保護范圍遠遠小于中國專利,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下屬單位專家判斷,其中國專利不穩(wěn)定,應該被認定無效。“目前我司已經就該專利無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待法院審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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